因應COVID-19陪探病措施

113年10月15日版

項目

醫療應變措施

口罩政策

民眾進入醫療機構建議佩戴口罩,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,如有下列情況請務必佩戴口罩:

(一) 疑似/感染呼吸道傳染病(如:流感、COVID-19),或出現發燒、呼吸道症狀(如:流鼻水、咳嗽或打噴嚏)等症狀時,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請佩戴口罩。

(二)探視或照護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,或一週內有密切接觸者。

(三)自身免疫低下,或為流感、COVID-19重症高風險者。

(四)進入高風險單位 (如:加護病房、急診、洗腎室、血液腫瘤科病房(9A)、日間化療室等)、或特殊疫情單位(依單位規定佩戴口罩)。

探病管制

一、探病時間:

①一般病房每日固定1個時段:上午11:00-12:00

②加護病房(ICU)每日2個時段:上午11:00-11:30、晚上19:00-19:30

③嬰兒室每日3個時段:上午11:00-11:30、下午16:30-17:00、下午20:30-21:00

④精神科急性病房:11:00-12:00

二、每名住院病人,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,但符合下列例外情形 之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,得依臨床需求視情況調整:

(一)病人實施手術、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,須由家屬陪同,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。

(二)急診、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,因應病人病情說明需要。

(三)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。

(四)其他特殊原因,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。

三、具有COVID-19、流感相關症狀者,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。

四、進入病室內請戴口罩,探訪病人前、後請洗手。

住院病人之陪病者管理

一、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,但病人為12歲以下兒童、65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(如行動不便、生活無法自理等),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。

二、具有COVID-19相關症狀者,儘量避免前往醫院陪病,如有必要陪病時,於入院陪病當日進行1次家用快篩陰性後得陪病。

~為落實陪探病之管理敬請於陪/探病的病房進行登記~